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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學生校外賃居安全暨服務工作實施計畫

壹、 依據:
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00076636號函「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外賃居安全暨服務工作注意事項」,為深化本校學生校外賃居處所安全暨服務之目的,特訂定本實施計畫。
貳、 實施對象:本校在校外賃居之學生。
參、 本校依教育部部頒注意事項,成立校外賃居工作推動小組,成員11-15人,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,由學務長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,本推動小組委員任期一年。
一、 當然委員:軍訓室主任、生輔組長、執行校外賃居工作相關人員。
二、 選任委員:各學院推薦專任教師乙名、學生委員:學生會推薦乙名代表。
肆、 實施要項:
一、 辦理賃居關懷訪視:
(一) 建立賃居生資料:
由賃居承辦人將賃居生調查表(如附件一),責由各班導師發放調查,調查結果逕行擲回軍訓室彙整。每學期開學1個月建立初期資料,學期中資料更迭,逕行洽軍訓室更改。
(二) 學生自評賃居住所:
各班導師依賃居生調查表,督促冊列人員依「賃居處所安全自主檢核表」(如附件二)先期完成自我檢核(以紙本或線上方式填寫皆可),最遲於期中考前完成,以紙本填寫者由班代統一收齊或由校外賃居生自行交至軍訓室,以利針對具有安全疑慮之處所,派員實施關懷訪視。
(三)關懷訪視:
由導師或軍訓室編組關懷訪視冊列人員未完成「賃居處所安全自主檢核表」者,或具有安全疑慮之處所,並完成「賃居安全關懷訪視」表(如附件三)。
二、暢通糾紛調處管道,提供法律諮詢服務:
(一)本校設置賃居生專線服務電話02-26211266,由教官提供諮詢服務,以降低糾紛事件發生。
(二)本校學生反映租屋爭議時,可透過本校校園法律服務社協助,提供學生賃居法律諮詢服務;另可由軍訓室協助提供調解或轉介校外專業法律諮詢服務單位(團體)。
(三)辦理租屋安全法律講座,提升學生租屋相關法律及安全知能,維護自身權益。
三、 強化教育宣導工作,提升學生賃居相關知能:
(一)舉辦增進賃居生居家知能活動,使渠等學習獨立、增進賃居生間互相關懷,提升學生校外生活品質與情誼。
(二)邀請賃居專業人士實施講座或舉辦相關活動,增進校外賃居生安全及法律知能。
(三)選購文宣品,藉由實用文宣品之發放,達普及教育宣導工作。
四、校外賃居服務平台(雲端租屋平臺資訊網):
(一) 結合教育部校外租屋資訊平台:提供各類賃居服務資訊(契約範本、常見賃居糾紛案例及注意事項),並加強宣導鼓勵同學使用、線上完成賃居處所安全自主檢核表 (路徑:真理大學/行政單位總覽/軍訓室/賃居服務) 。
(二) 運用教育部「雲端租屋平臺系統」,建置房東租屋資訊,並經過查核後公布(包括確認身分、建物所有權狀或稅單、委託書,處所環境符合關懷訪視表所列內容)。
伍、 經費:相關活動經費由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項下支付。
陸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另行補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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