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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證信函通知範例-修繕及返還押金

修繕義務之通知【存證信函通知範例】
按本人前於民國  年  月  日向    台端承租門牌號碼  市  路  段  巷  號  樓房屋,詎於本人遷入後未達月餘,即發覺浴室內之馬桶不通,且廚房天花板嚴重漏水,除整日滴水外,並因而導致油漆不斷剝落,影響廚房衛生甚劇。本人於  年  月  日曾以電話與    台端聯絡,惟不見    台端採取修復措施,特再以本函催請    台端於三日內履行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之修繕義務,逾期則本人將自行僱請水電工修復。至於修復費用,本人將逕自本月份租金中扣除,特此通知,希待見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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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還押金之通知函【存證信函範例】
按    台端與本人於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所簽訂之不動產租賃契約,租賃位於  市  路  號之房屋,業已於  年  月  日屆滿,並經本人遷還房屋與        台端。查本人於簽訂賃契約時,已交付    台端押租金新台幣    元,依約    台端應於租期屆滿時返還押租金於本人。惟屢經本人催告    台端返還前述押租金,    台端均置之不理,特此函告台端於函到七日內,返還前述押租金與本人,以免爭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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